本网络拍卖规则适用于拍卖有限公司注册会员通过壹平台提供的网络平台(http://www.yptpm.cn及微信公众号:壹壹拍手机微信端,以下简称壹平台)进行之网络拍卖行为。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竞买人和委托人均须仔细阅读,并对自己参与拍卖之行为负责;本规定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项,由拍卖人依据本规则之原则予以解释和处理。对有争议之法律问题,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第一部分 关于竞买人与买受人的主要条款

 一、竞买人及买受人

(一) ­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三) ­凡使用壹平台会员帐号登录并竞买的竞买人应被视为其本人。

(四) ­壹平台实行会员制。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文件的个人方可注册成为壹平台会员,办理壹平台规定的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该会员才有权利参与竞买。未经注册,只可在一定范围内浏览作品或享受壹平台的其它服务,但无资格参与竞买。

(五) ­竞买人向拍卖人指定的账户支付保证金后,方可竞买。保证金按有关规定的数额交纳,但拍卖人与竞买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指定拍品及专场,竞买人必须通过实名认证、并缴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才可竞买。若竞买人拍卖成交的,则必须在拍卖成交后的五日内支付拍卖价款,原付之保证金予以抵扣。拍卖成交后五日内仍未付清拍卖价款者,即视为违约,拍卖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追究该违约者的一切责任。

(六) ­竞买人注册成为壹平台会员,并缴纳保证金参加网络拍卖的,即表示同意遵守和认可本规则。

(七) ­竞买人在壹平台出价后,表示认可该加价幅度,最终出价结果以拍卖人确认为准。

(八) ­竞买人应对自己在任何价位的应价行为负责,收到壹平台发出的系统消息、短信等通知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拍卖成交后,最高出价人即不得反悔并应按照成交确认书(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壹平台发出的系统消息、短信,及传真、电话、信函、电子即时通信等有效的通知方式)提示的价格支付价款,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九)竞买人应自行保护其壹平台会员账号,其竞投行为视为会员本人行为。如竞买人委托他人登录其账号参与竞买,需经拍卖人书面认可,否则拍卖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如遇网络堵塞、网络技术等原因引起竞买异常,拍卖人有权取消成交结果,而无需向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二、委托出价

   ­竞买人应亲自登录壹平台参与竞买,如无法参与,可使用壹平台设置的委托出价程序进行竞买。竞买人设置最高委托价后,由系统代竞买人自起拍价开始出价,其出价一旦被其他竞买人超过,系统会在当前竞价基础上,自动加上一个当前出价的阶梯出价,直至拍品价格超过竞买人设置的最高委托价为止。竞买人的出价以拍卖人最终确认为准,拍卖人对竞买未成功或出价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错误、疏忽、过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两人以上以相同委托价竞买,则系统以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序自动出价,最先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为该拍品首位出价人。

 三、对拍品描述的说明

(一) ­在壹平台或其他地方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有关作者、来历、日期、年代、尺寸、质材、装裱、归属、真实性、出处、保存情况、估价或艺术价值所作的介绍,不表明拍卖人所作的担保,仅作为意见供竞买人参考。

(二) ­因摄影、显示等因素造成拍卖人在壹平台登录的作品色调、层次等与原物有误差的,应以原物为准。

(三) ­拍卖人如未对拍卖标的提供有关资料,并非表明某拍卖标的无瑕疵;已指出的某些特定瑕疵,也并非表明其再无其他瑕疵。

(四)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真伪及品质不予担保。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包括聘请专家)查验拟竞买拍卖标的之原物,自行判断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及品质。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力并认可该拍卖标的之现状(包括瑕疵),对自己竞买该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不得无故拒付拍卖款及佣金和其他费用,否则拍卖人将按本规则对其追究违约责任。

(五)买受人在收到拍卖标的后七日内持两位以上相应专业门类的国家级鉴定专家确认为赝品的书面鉴定意见,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地址:yptpaimai@163.com)向拍卖人提出品质异议,经拍卖人审核异议成立,且不影响二次拍卖的前提下,拍卖人负责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成交价及佣金,但其间发生的仓储费、运输费不在退还范围之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佣金

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后,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10% 的佣金。如不支付该项费用,拍卖人除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拒绝买受人领取拍卖标的。  

 五、付款及领取拍卖标的

(一)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从拍卖成交日起的五日内支付拍卖价款,原付之保证金予以抵扣。

(二) ­买受人支付拍卖价款的币种为人民币,异类货币按付款当日买受人所选支付渠道确定的汇率进行结算。

(三) ­如买受人选择自行前往拍卖人处提货,需在工作日进行提货。因买受人原因,未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其拍卖成交的标的的。该拍卖标的的搬运、仓储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因此而引起的后果拍卖人概不承担。

(四) ­买受人需支付拍品成交价的1%作为保险费。(国际及港澳台快递需收取相应物流费用,运输风险自负)。一经发出至买受人在结算时指定的地址及收货人,物流公司之系统显示签收后,即视为签收。如收货人委托他人代为签收,需按物流公司指示完成委托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即时签收的,该拍卖标的的搬运、仓储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因此而引起的后果拍卖人概不承担。拍卖人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及运输方式仅应视为拍卖人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买受人一经同意即视为自愿委托,因包装或运输所造成的一切过失与拍卖人无关。如运输途中发生拍卖标的遗漏、损坏或灭失,则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在相关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款的情况下,拍卖人在扣除应支付的费用(佣金除外)后,余款交付给买受人。

(五)因酒类拍品性质特殊,运输过程中导致的轻微渗漏属正常现象。

 六、拍卖标的出售后之责任

自提货或签收拍品后,买收人即对拍卖标的负全责。拍卖标的成交并付款后超过一个月未提货的,即便该拍卖标的仍由拍卖人或代理人保管,保管期间因疏忽或其他原因对该拍卖标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七、逾期付款或未及时领取拍卖标的的处理

如买受人不付款或不按规定时间领取拍卖标的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须通知买受人而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 向拍卖人住所地法院起诉买受人违约,要求买受人支付拍卖价款和其他费用,并支付因违约造成拍卖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保全担保费)。

(二) ­在公众传播媒体上公开点名谴责违约者及其违约行为。

(三) ­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标的。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或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 ­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还应按照未付款的30%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拍品因未及时支付拍卖款而被留置或未领取的,买受人应按拍卖价款的3%向拍卖人支付保管费。

(五)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而不付款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在壹平台的会员资格。

(六)买受人同时拍得多件拍卖标的的,而未按本规则规定时间支付任一拍卖标的的价款,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留置全部拍品。

(七)­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如买受人未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价款,委托人要求取回该拍卖标的的,拍卖人经审核同意后,拍卖人与买受人的拍卖合同解除,但拍卖人仍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向拍卖人付清全部价款的,拍卖人有权委托他人向买受人催要全部或部分欠款。

 八、担保声明

根据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声明:任何人或代理人对任何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网站、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等),仅属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亲自至拍卖人处查看拍卖标的原物,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关于委托人的主要条款

一、委托人及保证

(一) ­委托人将物品委托给拍卖人拍卖时必须持身份证或护照及送拍物品的有关证明,并就委托拍卖的物品来源、内容向拍卖人说明,与拍卖人签署委托协议。

(二)­委托人如无特殊说明,拍卖人将委托人视作送拍物品之所有权人;如系共有财产,委托人未说明,也表明已征得共有人同意,视其为共有人之代表暨送拍物品所有权人。

(三) ­委托人必须对委托拍卖的物品享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并对因展览、宣传、发表和拍卖等引起的一切纠纷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拍卖人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的,委托人应予赔偿。

(四) ­为便于考订,委托人应就其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送拍物品的来源及瑕疵向拍卖人说明或提示。

(五) ­委托人不得竞买自己委托拍卖的拍卖标的,也不得委托或聘请他人代为竞买。

 二、就委托人委托拍卖的标的,拍卖人对以下事项处理拥有完全决定权:

(一) ­拍卖标的是否适合由拍卖人拍卖,以及拍卖日期、拍卖条件、上拍次数。

(二) ­在壹平台及新闻媒体中对任何拍卖标的作任何内容说明和评价。

(三) ­拍卖前的任何时间解除委托拍卖协议(撤回拍卖标的),以及与委托人协商修订保留价。

 三、保留价

(一) ­所有拍卖标的均设有保留价,委托人有权就保留价数额与拍卖人书面约定。保留价数额一经双方同意后如需更改,须先经拍卖人同意。

(二) ­拍卖人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委托人送拍的拍卖标的,但拍卖人在保证委托人所得的实际收入不少于按保留价拍出时应得收益的情况下,可以低于保留价对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四、委托拍卖

委托拍卖是指委托人与拍卖人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按成交价支付给拍卖人一定比例的拍卖费用和佣金后,拍卖收益归委托人的行为。  

 五、佣金及其他费用

(一) ­除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所付的佣金在成交时按成交价的10% 计付,未成交的,拍卖人(或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 ­保险(管)费为成交价的1%

(三) ­委托人如不支付前款规定的佣金和费用,拍卖人可从拍卖标的的价款中提取。

 六、保险

(一) ­除委托人另有提示外,自委托人与拍卖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并将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起至拍卖日之后的三十五日内,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负有代为投保或保管的义务。

(二) ­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成交价1% 的保险(管)费;未成交的则按保留价1% 付款。

(三) ­如委托人书面要求拍卖人无须投保其拍卖标的,则风险和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费用支出,由委托人负担。

(四) ­因蛀虫、天气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拍卖标的原件损失,拍卖人不负责任。但因其他原因发生拍卖标的损坏或遗失,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在相关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款的情况下,扣除应支付给拍卖人的费用(佣金除外)后,余款交付给委托人。

 七、拍卖收益支付

(一) ­如买受人已向拍卖人付清拍卖标的的全部价款,并未与拍卖人发生任何纠纷的,拍卖人自买受人签收拍品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扣除委托合同或本规则规定的各项费用后,将其余收益支付给委托人。

(二) ­如经拍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五日后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价款的,拍卖人应在买受人签收拍品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价款支付给委托人。

(三) ­拍卖人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收益的货币为人民币,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人因拍卖所得应缴纳的相应税款由拍卖人依法代扣、代缴。

 八、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之收费

自委托人与拍卖人签订委托合同起至该拍卖标的网上拍卖预展前,如委托人需撤回拍品,应以书面形式向拍卖人说明理由且经拍卖人同意,并支付该拍卖标的保留价10%的款项后,方可撤回其委托拍卖的标的。但该委托拍卖的标的开始预展后,委托人提出撤回的,需经拍卖人同意,并支付该委托拍卖标的保留价的30%价款后方可撤回。拍卖人有权将委托拍卖的标的多次上拍,直至成交。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委托人本人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九、未能成交之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未能成交的,委托人须在拍卖结束后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费用自理。超过三十日未取回该拍卖标的的,拍卖人有权再次公开拍卖该拍卖标的,且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拍卖标的成交后应付的各项费用。超过六十日未取回该拍卖标的的,委托人每日还需按该拍卖标的保留价的万分之三支付保管费。发生意外风险及其他事故的,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责任,如委托人要求拍卖人协助退寄其未成交的拍卖标的,退寄之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委托人特别要求并承担保险费外,拍卖人对退寄的未成交拍卖标的不向保险公司投保。  

 第三部分 拍卖人其他职责

一、 拍卖人应为送、拍双方提供服务,但对委托人或竞买人(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概不负责。

二、 有权拒绝承认因壹平台系统出错而显示的成交价、有权决定提高竞买价、有权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以及在出现争议时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

三、 有权对拍卖标的用展览、拍卖、文告以及其他形式予以发表。

四、 提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标的的瑕疵,尤其是艺术品瑕疵的特殊性,要求其本人查验原物,并自愿决定竞买行为。

五、有权决定拍卖时计价的货币币种、加价幅度。

六、 为交易双方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拍卖人的交易规则维护双方及拍卖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七、 根据委托人与拍卖人的约定,委托人承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承担法律责任。任何其他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提出异议的,拍卖人不予受理,但在拍卖前拍卖人收到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定及决定的,拍卖人有权中止拍卖。

 第四部分 有关词语之含义及其他

本拍卖规则及拍卖平台的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一、 “拍卖人指注册会员拍卖有限公司。

二、 “壹平台指壹平台拍卖江苏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www.yptpm.cn及壹平台网拍手机客户端。

三、各项费用指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价款、佣金等收取的费用。

四、赝品指拍卖标的经刻意制造,其作者、来历、日期、年代、时期、文化或来源各方面资料均系伪造,与目录内之说明不相符。

五、拍卖标的指委托人委托拍卖人在壹平台进行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六、保留价指拍卖标的的拍卖成交价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

七、估价指由拍卖人在壹平台上对每件拍卖标的明示的估计价格,该估价可进行调整。

八、成交价指买受人通过壹平台系统成功竞得拍品的价格,成功与否以拍卖人最终确认为准。

九、佣金指拍卖人按一定比例向委托人和买受人收取的费用。

十、拍卖收益指拍卖人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扣除按一定比率计算的佣金、各项费用及委托人应支付给拍卖人的其他费用后的余额。   

十一、拍卖成交日指拍卖人在壹平台举办的网络拍卖活动中,以系统确认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任何拍卖标的达成交易的日期。

十二、印鉴指拍卖标的(中国字画)上的印章及拍卖人的释文,登录在壹平台的文字说明,该说明文字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三、设色指该件拍卖标的(中国字画)系彩色。

十四、合同履行地指拍卖人住所地。

十五、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在拍卖人处登记的联系方式或身份信息,视为拍卖人与其联系的有效信息。拍卖人或壹平台按此联系信息向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发出通知及其他文件,一经发出至其登记的联系方式即视为送达。如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上述联系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书面通知拍卖人,否则视为未变更。

 本《拍卖规则》由拍卖人负责解释。